民生 > 正文

老妪诈骗3万多社保金 被判1年零3个月监外执行

zz.fjsen.com 2013-09-04 10:32  陈青松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诈骗嫌犯患重病 病榻前下判决书 老妪诈骗3万多社保金,被判1年3个月,监外执行

法官向病床上的佐某仙问话

东南网9月4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许彧 杨宝兴 江小倩 文/图)她是个66岁高龄的诈骗嫌疑人,也是个全身瘫痪的重病病人。近日,龙文公安分局协调当地公检法三家,远赴湖南省溆浦县,在取保候审的佐某仙病榻前,设立临时法庭,并当庭判决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因其身体原因决定监外执行。

2011年8月份,龙文区郭坑镇铁路新村两名村民报警称,她们先后被一名叫佐某仙的老妪骗走37500元的社保金。

经查,佐某仙1947年出生,湖南人,小学文化,再嫁到铁路新村。她以帮忙退休工人办理社保为由,将同村居民缴纳的社保金据为己有,后不知所终。

次年4月13日,佐某仙在芗城区新华北路一饭店被巷口派出所民警抓获。

因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家中经济困难,不符合拘押条件,4月14日,佐某仙的丈夫出面担保,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后不久,佐某仙的丈夫不慎摔伤,生活无法自理,她本人因脑梗阻造成全身瘫痪,病情加重,且在辖区内无直系亲属照顾,出于人本主义考虑,龙文警方同意,佐某仙由其女儿接回湖南省溆浦县老家看护。

由于佐某仙一直卧病在床,无法回漳州接受审判,龙文警方便将法庭搬至湖南溆浦县。佐某仙“当庭”认罪并悔过,被龙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 责任编辑:陈颖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