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福建省脑死亡器官移植不超过30例

zz.fjsen.com  2014-05-22 10:08:46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近3年我省脑死亡器官移植不超过30例

 

  我省专家:“脑死亡”难被公众承认,或与死亡教育缺失有关

 

  □东快记者林雅

 

  近日,通过生命接力,一名脑死亡广西小伙的心脏救活了一名北京12岁的男孩。但此事引发不少争议,有人认为这场生命接力和爱心行动背后,潜藏着能否通过脑死亡标准认定他人死亡的重大法律问题。

 

  5月9日,卫计委回应,脑死亡并用于器官捐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昨日,记者获悉,在我省从2011年正式启动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后至今,全省脑死亡器官移植的例数不超过30例。

 

  我省医学专家指出,早在1986年,国内就对“脑死亡”的标准作出讨论和规定,但作为个体死亡的标准之一却始终难被公众承认,这或与死亡教育缺失有关。而如果没有立法,这个观念要被大众接受,还要有很长的路要走。

 

  近3年我省“脑死亡”

 

  器官移植例数仅20多例

 

  “脑死亡”情况下的器官移植,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没有禁止。但是根据目前我国器官移植的相关规定,在严格的程序运作中,是可以进行“脑死亡”器官移植的。

 

  近几日发生的“千里送心”,并不是首例“脑死亡”器官移植。2011年7月3日,本报曾报道河南3岁男孩小宇因患脑膜炎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泉州第一医院被确诊脑死亡,小宇的家人捐出其遗体和器官。2013年3月15日曾报道,南平一名7岁男童失足坠3楼致脑死亡,捐献器官救4人。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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