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交警推出便民新政 加强摩托车特殊牌证管理

zz.fjsen.com  2014-09-11 07:17:1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9月11日讯(通讯员 潘潞昕 本网记者 王亚男)日前,漳州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全市(除芗城、龙文)摩托车特殊牌证管理。“实行摩托车特殊牌证管理、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是解决全市各地未注册登记摩托车遗留问题和提升摩托车新车上牌率的重要举措。摩托车特殊牌证管理将于2014年12月31日结束,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把握契机、用足政策、盯紧源头,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全市摩托车管理水平。”市交警支队一名负责人介绍。

“现在在家门口就能挂上牌啦,实在是太方便了!”家住南靖县丰田镇的李先生高兴地说到。8月21日、22日、25日,南靖公安交管大队组织民警到丰田镇开展“摩托车特殊牌证下乡”便民利民服务工作。3天的时间共办理摩托车特殊牌证220辆,接受群众咨询服务200余人次。

其实,这样便民利民的举措在今年3月已经在各地陆续开始实施了。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各地交警部门采取预约登记、开设专门通道、下乡进村(企业)集中办理等方式,方便群众上牌,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制定相关规定,对目前在用的且在2013年9月1日前购买(以车辆购置凭证日期为准),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只要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公安机关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对无法出示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纳(免)税凭证的,先予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同时向摩托车所有人送达《关于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的通知书》。对无法提供机动车注册登记所需完整来历证明的,可凭机动车销售发票的任意一联或所有人住所地的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并附申请人车辆来源情况的说明进行办理,相关材料存机动车档案。“特殊牌证政策执行期间,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收取的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登记证书工本费、行驶证工本费已由总计的95元降低至75元。”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周警官说,“而特殊牌证政策执行期间,除以上特殊牌证政策外,摩托车车辆牌证管理的其他规定仍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采取措施巩固摩托车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成果,防止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的回潮和再度漫延,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推动实施摩托车新车的“带牌销售”。

8月下旬,为推进辖区“带牌销售”工作,龙海公安交管大队组织民警走访辖区各摩托车销售企业,宣传推广“带牌销售”便民措施。民警到辖区各摩托车销售点,与负责人进行深入交谈,倾听摩托车销售企业对“带牌销售”业务的意见,并向负责人详细介绍销售摩托车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动车注册公告车型、车管业务办理等事项。大队民警已先后走访了辖区10家摩托车销售企业,就进一步推广“带牌销售”业务打下基础。

“近期,各地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加大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本着“以纠促治、标本兼治”的理念,保持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压管控态势,开展无牌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加强路面勤务管理,依法查处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或者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摩托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上路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处罚了事,对符合摩托车特殊牌证管理的车辆,予以强制办理注册登记;无法提供任何来历证明或已达报废年限(未注册登记车辆使用年限按照出厂日期起计算)的车辆,强制予以没收、拆解;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则扣留车辆,并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机动车检验手续;对非本辖区车辆,书面告知车辆所有人回居住地办理注册登记。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漳州 交警 便民新政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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