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拟被列为国防教育重点对象
zz.fjsen.com 2014-09-23 08:50:2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实施22年的《福建省国防教育条例》要修订了。昨日,该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修订草案,学生等被列为国防教育重点对象,学生接受国防教育情况将记入成长记录或学籍档案。 此次修订将把我省在国防教育中积累的特色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草案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和企业单位的负责人,现役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为国防教育重点对象,其他公民为国防教育普及对象。 对青少年学生的国防教育分为小学和初中,高中(含相当于高中的学校),普通高校等三个层次。小学和初中采取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思想品德教育与养成教育相结合等方式。接受国防教育的情况,应记入学生成长记录。高中应开设国防教育教学课,开展学生军训。军训成绩应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普通高校应设置国防教育课程,开展学生军训,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国防教育。军训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2014-09-23 ]德国莱法州经贸代表团在福建推介投资环境
- [ 2014-09-23 ]福建港口开发模式之变:化掌为拳 打造核心港区
- [ 2014-09-23 ]8月福建“气质”排名 南平第二
- [ 2014-09-23 ]福建发布8月份9设区市排名 厦门空气质量倒数第一
- [ 2014-09-23 ]福建推出百余项“十一”长假旅游大餐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