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81岁老人为老不尊 侵害智障女童被判刑

zz.fjsen.com  2014-11-19 08:16:59  黄章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1月19日讯(本网记者 黄章富 通讯员 于敏 满荣)1933年出生,已是耄耋之人,竟做出强奸12岁智障女童之事,致晚节不保。11月18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芗城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法院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犯罪者意图用生殖器对幼女的外阴部进行接触,并且有了实际接触的,也按已遂的奸淫幼女论罪。

去年7月25日下午3时许,81岁的老人林某到邻居智残人阿规的家中看电视,同村12岁智力残疾女孩阿丽此时也到阿规家中看电视。见“阿丽”过来,林某明知被害人阿丽是智障幼女,竟趁阿规家中无人之机,伸手摸“阿丽”的胸部和下体,而后将“阿丽”抱到大腿上进行猥亵乱摸,最后脱掉被害人阿丽和自己的裤子,由于林某年事已高,没有成事。

当天下午16时,阿丽的奶奶郑某见孙女不见,便四处寻找,最后在阿规家找到阿丽。郑某推开阿规家的门,发现阿丽没有穿外裤,内裤脱在腿上,而旁边站着的老人林某正在整理裤子。郑某将被害人阿丽带回家后,才得知孙女被猥亵,随即向警方报案。去年7月30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且系壹级智力残疾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犯罪时已满七十五周岁,可以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侵害 12岁智障女童 八旬老者 晚节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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