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法官脚下最坚实的大地

zz.fjsen.com  2015-01-26 08:51:53  张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办案如抽丝剥茧,决不当司法黑哨”

担任书记员的时候,黄志丽受理过一起案子。小李夜间骑自行车回家,途径一正在施工的工地,跌落坑中身亡。家属将建筑公司与市政公司告上法庭。建筑公司辩称已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市政公司也表示路灯已开启,并都提供了照片为证。

“物证齐全,直接宣判不就得了。”不过,当办案法官带着黄志丽来到现场,真相才浮出水面。经过询问附近居民,二人得知,路灯早就坏了,出事后才修好,警示牌也是前几天才摆上去的。最终,两家单位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法官办案,不能被表象所迷惑。”这次经历让黄志丽受益匪浅。此后,她慢慢摸索出了“黄氏经验”——办理案件必须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如抽丝剥茧般,追根溯源,探究事件内在的根源,理清案件的外在证据,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

不久前,黄志丽受理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原告某公司委托被告物流公司承运200公斤种子,之后以种子丢失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由于托运单未明确记录货物价值,物流公司只同意赔偿运费200元。

为此,黄志丽花了两天时间走访多家物流公司,调查托运单的行业书写习惯,详细询问种子发货时的包装情况,仅询问笔录,就做了5份。

“托运单简化填写是你们的行业习惯,而且你们收货前都会查验一下货物,还要称重才能确定运费,这次托运肯定也不例外。”面对事实,物流公司终于承认受托的货物是200公斤种子,市值2万元。三天后,黄志丽便判决物流公司赔偿损失2万元。

在强制执行期,物流公司找到了黄志丽,拿出了一张委托书和签收单,表示种子确已被对方领走,当时以为最多就赔200元,也就没去找证据,如今过了上诉期,只能吃哑巴亏。面对新证据,黄志丽决定进一步核查,同时将有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告知对方,准备帮助他们启动再审程序。

经过调查,被种子公司辞退的业务员小王有冒领种子的嫌疑。于是,黄志丽带着原告找到了小王,几番劝说,小王才承认说,离开公司时被扣了押金,气不过才冒领种子并当场变卖。最终,真相水落石出。

这样的案例,在黄志丽的从业生涯中不胜枚举。一起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黄志丽分清了对错,让伤者和肇事者握手言和;一起分家析产案件,黄志丽找出30年前的老档案,理清产权归属,让反目的兄妹重归于好;一起工程款纠纷,黄志丽做了7份笔录,从浩如烟海的旧档案中,找到了关键的图纸,扭转了一桩无头案。

“我明白‘100-1=0’的道理,办案时我必须观察细致、深入调查,合乎逻辑和情理地推断,尽可能让裁判还原客观真实,决不能让不公正的裁判伤害群众的感情和利益。”黄志丽说,“我希望自己办理的案件,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当事人的考验,我不想有一天有人说这个法院‘吹黑哨’。”

正是这样的坚持,让黄志丽成为了办案标兵。自2001年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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