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四新政构筑住房保障新体系

zz.fjsen.com  2015-04-25 08:53:19  蔡柳楠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漳州四新政构筑住房保障新体系

公租房:租金为市场价50%;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保障房:满五年取得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 限价房:中等收入(财产)家庭可享受 统购房:购买价格原则上低于市价10%以上

 

4月24日,芗城区腾飞花园安置房正进行室内外装修,周边环境优美。杨特团 摄

4月23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州市区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三项新政,根据漳州实际进一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新政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同时,市住建局制订《关于漳州市区统购商品住房加快解决安置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2015年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进入认真组织实施阶段。《指导意见》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规定,参照福州市的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增加制定了可操作性的条款,基本出发点是满足与支持被征收房屋群众对安置现房的需求。

我市关于公租房、保障房、限价房、统购房四大新政的相继出台,进一步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深层次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全面健康发展。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漳州 新政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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