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zz.fjsen.com 2015-05-04 16:43:50 来源:漳州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官网 我来说两句
根据闽委编办〔2010〕201号、闽交人〔2011〕43号、漳编〔2012〕14号文精神,整合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等四个方面的监督处罚职能,组建市、县(市、区)两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支队内设9个科室、下设1个直属大队、4个超限运输检测站。根据漳编〔2012〕14号文精神,支队机关内设机构及具体职责如下: 综合科:综合协调支队及下属机构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秘、保密、档案、政务公开、计生、内保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支队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政工科:负责做好干部考察、职务调任、奖惩、培训、年度考核与评先,以及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务有关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执法工作计划;承担交通110联动职能,办理有关应诉工作;审核涉及及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进行管理及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文件;牵头负责信访工作;对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财务审计科:负责组织拟订支队机关和下属单位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预算工作;指导支队和直属大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支队机关的各项财务活动和资金分配使用;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罚没款项和路产赔补偿的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外汇、信贷有关工作;会同综合科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大队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支队和直属大队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以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有关项目的审计工作;承担支队和直属大队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组织有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指挥调度执法人员应急处置突发案件和事件;处理违章、信息举报。 科技信息装备科:负责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科技信息和新执法技术手段的收集、研究、开发利用;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依托监控指挥信息平台,通过执法取证系统对监控区域及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指挥调度执法人员应急处置突发案件和事件;处理违章、信息举报。 路政督查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公路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对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监督和检查。 陆路督查科:贯彻执行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对全市道路客运、货运、公交、出租车、汽车租赁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行业的监督和检查,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负责对交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查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紧急运输的秩序维护,春运等重要节假日临时运输检查站点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做好全市交通行业违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水路督查科: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督促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基层开展水路运政稽查工作,纠正处理违章行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受理对群众举报或水路运输市场的违章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及反馈工作。负责全市水路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商务事故;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督查,查处内河“三无”船舶,对未持有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等行为予以处罚;负责打击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行为;负责内河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负责查处船舶影响内河水域环境行为;负责对水上“三乱”行为的治理。 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管政策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指导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活动,协助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以及安全生产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等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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