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溺水事故多发 教育厅强调防溺水“六不准”

zz.fjsen.com  2015-05-06 14:46:25  陈惠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5月6日讯(本网记者 陈惠华)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溺水和游泳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最近,我省多地及我市相继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4月4日(星期六),建阳市第一中学、漳浦县南浦中心各有1名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溺水死亡;4月6日,南安市星辉小学1名学生在溪边玩耍时不幸溺水死亡;5月1日,诏安县上营小学2名学生途经废沙场水坑时,1人不慎落水,另1人在施救时被拖入水中同时溺水死亡;5月3日(星期日),鲤城区培新小学2名学生在建筑工地水坑戏水时溺水死亡,顺昌县高阳中心小学1名学生在河边玩耍时溺水死亡……种种案例触目惊心。

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当地新闻媒体、校园网、班团会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二是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三是完善安全防范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各学校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四是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

  • 责任编辑:林燕婷     标签:夏季 溺水事故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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