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芝山公园菊花展“猴哥”还在强收“合影费”

zz.fjsen.com  2015-11-12 09:50:57  郭钦转 卢婷雯 卢紫腾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猴哥”搞副业合影要收费》追踪 “猴哥”还在强收“合影费”

东南网11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钦转 卢婷雯 卢紫腾)事前热情邀合影,事后翻脸强要20元的合影费。漳州市区芝山公园菊花展展区,一群扮成“猴哥”、“八戒”模样的人让前来赏菊的市民气愤又无奈。

导报昨日对此事报道后,漳州市园林管理局称将加强巡逻管理,但防不胜防,昨日,芝山公园大门口仍有一个“猴哥”在强收合影费。

目前,芗城区公安分局也介入处置该事件。

现场:“猴哥”又在兜生意

昨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来到芝山公园大门口,了解“强收合影费”事件的进展情况,只见现场仍有一个“猴哥”正在兜售他的“生意”。

采取和前天类似的方式,这个“猴哥”又让一名妇女不情愿地给了钱。

不一会儿,“猴哥”又搭上了一对年轻的情侣,合影过后,“猴哥”要钱时被对方断然拒绝。此时,没了同伴在场,“猴哥”并没有前天表现的那么嚣张,只是缠着对方不让走。后经双方协商,这对情侣在“猴哥”的监督下,最终删掉了手机中的照片。

在这两次被强索合影费的过程中,当事人都没有报警进行求助。

警方:抓到可处以治安拘留

昨日,芗城公安分局也介入了该事件的处置,表示将由通北派出所的巡逻梯队在芝山公园附近加强巡逻。

据芗城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介绍,在芝山公园打扮成“猴哥”的样子并没有问题,但如果和游客合影要收费,则需先向游客明示,如果游客知情后要合影,收费也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没有明码标价,将价格隐藏起来或是挂在不显眼的地方,误导游客合影后,再强行索要钱财,实施强迫交易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芝山公园 菊花展 猴哥  强收 合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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