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zz.fjsen.com  2015-12-03 10:19:30  沈华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违规发放慰问费 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东南网1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诏安县供销联社违规发放慰问费、诏安县四都镇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1月30日,漳州市诏安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这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相关干部被处分。

经查,诏安县供销联社违反津补贴发放规定,分别于去年1月、今年2月发放2013年度、2014年度干部职工独生子女慰问费,共计17600元。其中,谢小明违规领取独生子女慰问费合计1600元。谢小明作为供销联社主任,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今年10月,谢小明被党内警告处分。

另经查,今年2月,四都镇食堂公务接待开支10968元,没有按规定在接待清单上填写具体接待对象、事项、标准等内容。同时,四都镇存在购买个别大额家具、电器等办公设施,没有通过政府采购,有的还以收款收据报账等问题。沈一娟作为四都镇党委组织委员、党政办分管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10月,沈一娟被党内警告处分,7名相关人员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诏安县纪委 通报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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