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普法老人”林建德:28年与法同行

zz.fjsen.com  2015-12-07 16:25:13  刘建龙 陈小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林建德给老人们上法律课。

东南网12月7日讯(福建日报 刘建龙 陈小苗 文/图)“居家养老不是在家待着,而是走出家门,尽己所能,回报社会……”12月1日,在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老年学校,学员们正津津有味地听着一堂名为《老年人要提升自身建设》的课程。三尺讲台上的主讲人已经93岁高龄,却声音洪亮,思维敏捷,表达流利。他就是被称为东山“普法老人”的林建德。

1985年,从县百货公司退休的林建德与朋友开办了一家诊所。在与老人们的接触中,他发现求诊老人的病症多源于“心病”:许多老人由于子女不孝、弃养、产权纠纷、家庭不和睦等合法权益未能得到保障,又不懂得维权,导致心情压抑、愤怒,出现身体不适。出于同情,林建德常为他们仗义执言。在多次遭遇“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的尴尬后,林建德深切领悟到,只有学好法,才能用好法。1985年,林建德自费报名参加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学校,63岁的他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

1987年,在县里和镇里的支持下,漳州市第一届基层老人协会组织——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林建德被推选为会长,由此他开始了28年的普法历程。特别是1995年,林建德还自费在全市率先开办首家基层老年学校,常年开设由他主讲的法律法规专题课,同时定期举办学法用法特色班,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前来授课。

退休职工黄某曾向林建德求助。原来,老人把养子陈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并掏尽积蓄为他娶妻、盖房。然而养子恩将仇报,不仅瞒着她用自己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而且不赡养甚至虐待老人,老人常常以泪洗面。在林建德的帮助下,黄某一纸诉状将养子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决老人与陈某解除收养关系,收回房屋产权,过上了舒心的日子。28年来,林建德为老人们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成为社区“法律传播人”。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东山 普法 林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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