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zz.fjsen.com  2016-01-28 10:26:37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漳浦县卫计局党组书记王木泉、局长胡建水等人公款旅游问题。漳浦县卫计局党组书记王木泉于2015年4月、8月,局长胡建水于2015年7月分别带队外出考察,期间均绕道景点游览,违规公款报支费用。漳浦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木泉、胡建水党内警告处分。

平和县山格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朱秋林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山格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朱秋林,收受隆庆村村委会以“感谢工作支持”“搞好关系”名义给予的春节慰问礼金1200元。同时,朱秋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平和县纪委给予朱秋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春节将至,年关更是廉洁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确保过节不越纪律“底线”;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查纠“四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受节礼、公款吃喝、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组织明察暗访,深挖隐形“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章纪)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漳州市 通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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