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百亩林地被烧

zz.fjsen.com  2016-03-26 14:37: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3月26日讯(通讯员 魏明东 陈丽锦 陈颖颖 本网记者 陈惠华)清明扫墓,因烧“寿金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119亩林地被大火被殃及。3月25日,经南靖检察院提起公诉,南靖法院以失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6个月。

去年4月5日下午,王某与家人到金山镇某林地内扫墓,扫墓过程中,王某用打火机点“寿金纸”放在墓埕进行燃烧,不料一阵风刮来,将正在燃烧“寿金纸”吹向旁边的杂草和灌木,草丛马上燃烧起来,在风力作用下,火势不断蔓延,王某及家人奋力扑救,并拨打电话求助,但最终还是造成该片山林过火面积119亩,其中有林地72亩、疏林地31亩、无林地16亩,林木直接经济损失价值1259.68元。

据南靖法院法官介绍,本案王某违反野外用火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用火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能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林木损失,同时签订生态公益林抚育协议,愿意抚育生态公益林作为毁林补偿,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南靖法院提醒民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清明扫墓需谨慎,谨防“烧纸”引发火灾。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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