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除草引发森林火灾 平和法院巡回审判一起失火案

zz.fjsen.com  2016-04-01 12:00:54  周鑫 王亚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4月1日讯(通讯员 周鑫 曾玉贞 本网记者 王亚男 文/图)3月25日,平和法院在大溪镇“五江之源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案,被告人陈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5年4月17日,陈某某独自到平和县大溪镇的某处山田干活,用火除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折算后总过火林地面积539亩,其中有36亩为省级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31427元。

陈某某发现火灾后,回村召集村民扑火,然后又赶回现场扑火。事后,陈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失火的事实,并与受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受害人表示谅解。

据了解,大溪镇地域广阔,山大林深,平和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深山密林之中,用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的公正理念,缩短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也提醒了群众在清明节来临之际,要文明祭祀,绿色祭扫,如果有烧纸、焚香、点蜡烛等行为,要注意控制火源,对余火有效清理,避免引起火灾。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除草 森林火灾 平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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