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对签捐献遗体志愿书的夫妇在漳完成生前遗愿

zz.fjsen.com  2016-08-02 09:14:0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有的人走了,却还活着,真诚无私的爱,使他们的短暂生命获得永恒。福建省第一对签下捐献遗体志愿书的夫妇——龙海印尼归侨邱振兴和陈瑞琴,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双双完成生前遗愿。

7月30日下午,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基础医学部举行了庄重的遗体捐献仪式。当日上午9点30分去世、享年92岁的陈瑞琴,她的子女根据老人生前遗愿,向学校捐出老人遗体,用于医学研究。而陈瑞琴的老伴邱振兴2007年走到生命终点,先行捐献了遗体。

陈瑞琴的女儿说,父母亲分别生于1925年、1924年,都是从印尼巴厘岛归来的华侨。1950年结婚后,两人一同在印尼巴厘岛中华中小学工作,邱振兴当总务,陈瑞琴当老师。1960年,他们回到祖国,陈瑞琴在龙海市双第华侨农场小学任教。退休后,两位老人家住在龙海石码镇。

1990年,陈瑞琴的母亲去世后实行火化,创双第华侨农场遗体火化先例。随后的几年,陈瑞琴在报刊、电视上看到,有许多人献血、捐献眼角膜、捐献心脏、捐献骨髓,但她很少听说有人捐献遗体,于是,她就萌发了死后捐献遗体的念头。她说,“捐献遗体,不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人类献出最后的一片爱心吗?我们经常读医学报刊,知道尸体对医学研究的重要性,但现在大部分人死后不是土葬就是火化,实在太可惜了。”

与老伴商量后,老两口最后作出了惊人决定:一起捐献遗体。2002年4月,邱振兴夫妇写信给福建省红十字会表达心愿,龙海市卫生局、红十字会闻讯后多次登门拜访,着手帮他们建立了健康档案、办理捐赠手续等。当时邱振兴说:“死没有什么可怕的,人活着一天,就应该快乐一天,我们办理公证就是要提前做好死后的安排,告诉儿子、女儿在我们死后不搞仪式、不祭拜,以免让活着的人浪费不必要的精力和财力。”

2003年4月7日,两位老人同时签下遗体捐献意向书,办理了公证手续。经福建省红十字会确认,他们是福建省首对自愿捐献遗体的夫妇。老人的儿子邱荣利说:“父母捐献遗体的心意坚定,遵从他们的意愿就是我们最大的孝心。”“在祖国的怀抱里,退休后又领了三十多年的退休金,现在没有什么好回报社会的,就让遗体回报国家、帮助他人。”生前,陈瑞琴没少对女儿念叨。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基础医学部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教研室主任黄建斌说:“志愿捐献遗体的人,都是大爱无疆。老夫妇双双捐出遗体,更是难能可贵,他们的行为为医学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很高尚。”他介绍,老人的遗体将被用于科研和教学用途,学生在接触尸体时都会对“无名老师”先行礼。(记者 罗培新)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福建 遗体捐献 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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