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混迹古玩市场 以“代卖”行骗34万获刑

zz.fjsen.com  2016-08-04 11:59:1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8月4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网记者 陈惠华)  从事古玩工艺品买卖,利用古玩工艺品行业存在先提货,待货物出售后再结算的行业惯例,不断以“代卖”骗取玩家的玉器工艺品,后将玉器以抵押、质押的方式变卖获利。2016年8月2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3000元。

据法官描述,2014年3月间,陈某来到漳州市区八卦楼内街中庭三楼玉器杂件店,采取以“代卖”骗得张某的一件松鹤延年造型玉摆件和三个手玩件,后将玉器以抵押、质押的方式变卖获利。后被张某讨回了三个手玩件。同年5月4日,陈某又骗得张某一件墨绿色站立式玉观音摆件,后以40000元的价格抵押给王某。2014年9月上旬,陈某因被张某追讨即谎称客户已下定金,并交给张某定金2000元。

2014年7月至9月间,陈某又先后骗取王某某的一件链子平安瓶造型翡翠摆件、一件四季平安玉豆造型翡翠摆件及一件大如意造型翡翠摆件;骗取汪某的一件鲤鱼跳龙门造型翡翠摆件骗取韦某的一件弥勒佛造型翡翠摆件;骗取杨某的一件松下集雅造型翡翠摆件、一件高山流水造型翡翠摆件;骗取白某的一件和田碧玉山水造型摆件。而后陈某将的这些摆件抵押借款。

在芗城区塔后村“荣宝斋”古玩店,先后骗取吕某的一对和田玉花瓶造型摆件、杨某的一件硕果累累造型翡翠摆件;李某的一件山水人物造型翡翠摆件及雷某的一件山水造型带红皮翡翠摆件,并运至陈某位于芗城区元光南新村8幢后铁皮房的“容鼐室”,后陈某先后将这些物品用于典当或质押给他人借款。

2014年10月10日,陈某窜至芗城区新华西南一家古玩店,骗取王某林的一件年年有鱼造型翡翠摆件和一件一路连科造型鹅翡翠摆件,也是用于质押给他人借款。

每次“代卖”行骗成功后,陈某便更换手机号码,断绝与受骗人的联系,逃避当事人的追讨。后因受骗人不断报警,陈某终于2015年1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人员追回部份赃物归还受骗人。同年2月6日陈某被逮捕,现羁押于漳州市看守所。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可鉴定财物价值计人民币344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古玩 “代卖” 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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