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制信仰根植灵魂深处!95岁老人坚持30年义务普法

zz.fjsen.com  2016-08-31 11:28:11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林建德在老年普法学校上课

8月26日,95岁高龄的东山县铜陵镇老年法制学校校长林建德老人,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在接见林建德老人时,高度评价:“他把法制信仰根植灵魂深处。”

30年不平凡的普法路

1987年,已是65岁的林建德夫妇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为社区居民普法,每旬开一课,如今30年过去了。95岁高龄的林老,依旧执着,风雨无阻,总是准时站在法制学校的讲台上。

创办伊始,他亲力亲为,利用一座旧祠堂、化缘来的课桌椅改造成极其简陋的教室。个中的艰辛唯有林建德夫妇知道,他们省吃俭用把大部分退休金捐作办学经费。

“做别的东西没兴趣,我就对普法有感情。只有学得好,才能教得好”。为了上课能更得心应手,他养成一个习惯,就是把时间都用于看书学习,有时为了消化一篇法律知识的文章,他细细研读大半天。

一间教室、一块黑板、三尺讲台、四面白墙、20多张课桌椅,70多平方米的空间, 30多位奶奶级的学生,这就是林老的法制学校。他直言道:“我每学期都要举行开学仪式,搞得像模像样,为的是将‘学法,首先要遵法’的理念传达给学生。”学生们亲切称他为“校长”。“法治立国,法治稳国,法治救国,法治强国……”林老的课开讲了。要不是亲眼所见,我们很难想象,95岁的老人居然讲了40分钟的法律课。

30年来,林建德老人从没落下一堂课。他说:“学生可以请假,老师不可以。”若偶遇伤风感冒,他在老伴搀扶下依然面带笑容站到讲台上,为老年人的精神家园注入一股法律力量。“没有人要求,没有人督促,不求回报,父亲对普法的执着,已经成为他的生活方式和精神寄托。”林老的儿子林泽泉说。

言传身教2000名学员受益

教室的墙壁处“老年人学习法律知识课堂”几个黄底红字在黑板的映衬下尤为显眼。墙的四周挂满着从“一五”到“七五”普法活动图片,以及近3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授予他和法治学校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牌。书柜上整齐陈列着《法制日报》和《今日说法》录音磁带等老年学校订阅的报纸杂志。

“老公和儿子都出海打鱼,以前我与儿媳妇常闹别扭,林老不厌其烦上我们家做法制教育工作,后来我和儿媳妇一起来上课。现在她待我很孝顺,我很知足,更要感谢林校长。”家住顶街的黄阿婆说完这番话后不由自主对林建德竖起大拇指。

学生都是老年人,林老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需要,以身边的案例为教材,通俗浅白地向学员们重点讲解和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收养法》《继承法》3部法律。

“林校长的课通俗易懂,易听好记,每次开课我喜欢来听听”。年已七旬的吴丽英阿婆自退休后就一直到老年学校听课。“林校长的法制课影响了我们家三代人,从我公公开始,都听他的课。”吴阿婆脸上充满了自豪和自信。

在林老的学员中,年纪最大的当属104岁的陈素云老阿婆,她是黄道周先生的后裔,从70多岁一直听课到百岁,只因家人怕她行走不便才依依不舍停了课。林老还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热心帮助了10对丧偶老人“续弦”。桃李不言,下自成蹊。2000多名学员在林老言传身教下,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已在润物细无声中得以潜移默化。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每当有人问他什么时候从普法学校退休时,林老总笑着说:“只要还有上讲台的力气,我就普法不止。”

☉黄辉全文/图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林建德 义务普法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