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不合格逾期未整改 芗城区3家物业被处罚

zz.fjsen.com  2016-09-14 10:21: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9月14日讯(通讯员 高钊琳 本网记者 王亚男)近日,芗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三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为有效提升居民住宅火灾防控水平,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9月以来,芗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深入各居民小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经检查发现,芗城区江滨花园锦园小区、万豪国际小区和欣隆盛世小区,均存在使用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情况,并且整改期限到期后,三家单位均未落实整改工作。

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分别对负责管理芗城区江滨花园锦园小区的漳州市江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万豪国际小区的漳州市乐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管理欣隆盛世小区的福州万安物业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以每家单位500元和相关负责人100元的罚款。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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