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 漳州市“网约车”将实施管理新政策

zz.fjsen.com  2016-10-27 09:16:13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网约车:严禁巡游揽客

网约车应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标准在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燃油车辆购置价格应高于本市现有巡游车主流车型平均市场价格30%以上(车身价格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除外;车辆车龄自首次挂牌登记之日起不超过3年(含3年);车辆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及应急报警装置;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以及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等。

网约车实行一车一平台,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严禁巡游揽客。

驾驶员: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在符合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取得本地户籍或本地居住证半年以上,并通过考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

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旨在“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管理模式”。今后我市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记者 郑来珍)

  • 责任编辑:林艺蓉     标签:漳州 网约车 新政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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