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人大代表暴力动迁土地致人死亡事件 南靖靖城发布调查情况

zz.fjsen.com  2016-12-02 16:51:51  陈志远 林艺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2月2日讯(本网记者 陈志远 实习记者 林艺蓉)  11月28日,网民“头上黑色的天空”在新浪微博发布题为《人大代表违法暴力动迁土地致人死亡罪责难逃》的文章称:11月24日中午,南靖靖城镇古湖村党支部书记林和全不知用何手段,导致村民郑某死亡,并称,林和全作为人大代表,利用公权谋取私利强行暴力征迁土地。微博发布后,得到部分网友转载及评论。

12月2日,记者从南靖靖城镇政府获悉,根据初查结果,此事起因为村民间关于古湖村金山路(二期)项目征地补偿款争议事件中,在林和全父子进行地块清杂时,郑某华不幸死亡,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病理检验,进一步确定死因。林和全目前已被县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做进一步调查,靖城镇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事件起因:村民间关于项目征地补偿面积有争议

靖城镇政府回应表示,在24日突发事件发生之后,该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情况调查小组,调查核实具体情况。

该事件起因在于金山路(二期)项目建设,该道路是连接古湖及周边村庄和靖城中学的重要道路,将极大地改善古湖村及周边群众的交通出行条件,也为靖城中学师生通行带来便利及安全保障。

项目获省政府批复后,南靖县政府于2016年4月14日发布通告告知该征地方案的有关事项,且在古湖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此后,古湖村开展征地补偿登记,涉及土地征迁的村民已向村委会全额领取了征地补偿款。

微博所述的纠纷主要原因是:金山路(二期)红线内一鱼塘为村民张某龙所有,古湖村在2015年土地一级开发用地项目征收该鱼塘时,向张某龙支付了土地及鱼塘附属物补偿款。由于鱼塘为张某龙向多位村民租用土地后所建,张某龙向出租方转付了土地补偿款。但因向其中一出租人张某强、郑某华租用的一亩多土地,由于时间较久,双方对土地面积存在争议,张某龙认为当时租地面积为1.2亩,且同意将1.2亩补偿款转付给张某强、郑某华,但张某强、郑某华认为面积为1.34亩,土地面积问题存在差距,坚决不接受,致使该土地补偿款至今未转付。

  • 责任编辑:叶同辉     标签:网传 人大代表 暴力 致死 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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