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法检目录有调整 外贸企业需关注

zz.fjsen.com  2017-01-07 08:42:3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疫工作的需要,发布了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法检目录》),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调整取消12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的监管条件“A/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将17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由“A/B”调整为“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取消168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外贸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目录》)。列入《目录》的进出境商品,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商品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须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企业查询时根据HS编码,查询对应的监管条件是否带A/B,A代表进口需检验检疫,B代表出口需要检验检疫;查询检验检疫类别是否带R/S或L/,R代表进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S代表出口需食品卫生监督检验,L代表需实施进境CCC认证验证。(王晓坤)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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