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曾用名转移被执行财产 法院严厉追责讨回欠款

zz.fjsen.com  2017-06-23 16:44:58  江晓乐 王亚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6月23日讯(通讯员 江晓乐 本网记者 王亚男)  近日,一恶意转移财产的“老赖”被诏安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拒执刑责,迫使其还清全部执行欠款,树立了司法权威。

由于借贷纠纷张某珠将被执行人沈某舟诉至诏安法院,根据生效判决,沈某舟应赔偿张某珠标的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沈某舟未按判决期限及时履行生效法律义务,张某珠向诏安法院申请执行。

经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沈某舟未按执行通知书限定的期限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不配合法院调查询问,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经法院执行人员的走访调查,查实沈某舟利用曾用名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私自处置名下一处房产,取得房款290000元,用于信用卡还款,并向法院隐瞒该情况。

被执行人沈某舟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诏安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沈某舟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使沈某舟交齐全部执行款,同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 责任编辑:林艺蓉     标签:曾用名 转移 财产 法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