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划定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

zz.fjsen.com  2017-12-01 08:53:12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南湖,悠然见圆山。记者蔡文原摄

“吃生态饭、做生态事、走生态路”。昨日,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实施保护的决定》。

根据该决定,我市划定土地约5290亩为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该范围由5个片区组成,包括人民广场花海片区、上美湖片区、南湖片区、龙江文化生态园片区、角美生态片区。本次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划定,是我市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的重要探索。

5个片区中,人民广场花海片区划定面积约285亩,划定区域位于迎宾大道与九龙大道交叉口周边,包含市民公园、人民广场和部分浦头港水系(含预留城际轨道站点用地55亩);上美湖片区划定面积约695亩,划定区域位于龙文区北部片区,是九十九湾“串串湖”的组成部分,也是市区“五湖四海”的重要内容;南湖片区划定面积约458亩,划定区域位于漳州高新区南江滨路以南、水仙花大桥与南山桥之间,包括南山湖、蜈蚣湖、小梅溪水系及圆山文化中心北侧绿地、三角梅主题园、水仙花大桥立交互通绿地等;龙江文化生态园片区划定面积约384亩,划定区域位于龙海市榜山镇,包括宝珠岛、文创园及颜厝镇马洲部分区域;角美生态片区划定面积约3468亩,保护范围包括1568亩龟山公园、“花田美事”及周边生态园、青阳湖、6.8公里城市内河水系、“城市阳台”,及总长6.6公里、面积约1900亩的同城大道南侧“滨江郊野公园”。

对划入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的区域,我市将严格进行保护。各级政府及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生态绿地、水系的标准,实施严格保护、严格管理和严格控制,严格禁止擅自开发建设和改变地块用途的行为。对今后在保护范围内确需改造建设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旅游设施等项目,由属地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编制专项规划,并上报漳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持续探索“生态+”模式,“五湖四海”、九龙江畔“双百”绿化工程等一批示范项目初步建成,中心城区生态环境大幅度改善。保护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体现绿色发展理念,是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给城市、给市民创造永续性生态福利的民生工程,将对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好的社会、生态、民生、经济效益,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同时对延展中心城区“生态+”效益,优化城市布局,持续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吴静芳)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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