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任组长 漳州出台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

zz.fjsen.com  2017-12-04 09:11:41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日前,市委人才办接受采访,就《若干措施》制定出台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若干措施》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断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中央、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人才工作提升到了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

近年来,漳州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人才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不断凸显。但也要看到,与发达地区相比,漳州市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创新创造能力不足,领军人才紧缺,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问题,必须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切实增强人才引领发展的内生动力。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也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着力为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问:广大人才和用人主体都很关心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请介绍一下《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若干措施》共5个部分2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人才项目优先扶持。提出大力引进重点人才(团队)项目,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深化漳台人才交流合作,打造更多的招才引才平台。二是人才资源优先开发。提出建立创业创新激励机制,加速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三是人才队伍优先培育。提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外引工程”“名师名医造就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程”“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程”“特色人才汇聚工程”等6大工程,做大做强本地人才总量。四是人才制度优先创新。提出强化用人单位主体地位,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五是人才要素优先保障。提出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人才发展优先投入机制、人才公共服务机制、人才工作奖励机制等“四个健全”,强化人才工作的力量保障。

问:当前,全国上下掀起“双创”热潮,请问我市《若干措施》对“双创”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若干措施》大力支持创新创业,着力打造从“草根”到“大咖”成长过程的资金补助“政策链”。在“双创”见习期,开展青年英才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每年遴选支持优质青年项目30个,市财政给予每个项目5万-10万元资金扶持。在“双创”孵化期,举办市级创业创新大赛,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优势特色明显的创业创新项目,从科技专项经费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在“双创”加速期,研究制定“双创之星”评选支持办法,从全市产业发展前景好、研发水平领先、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中,每年评选10个“双创之星”,市财政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补助。在“双创”成熟期,对能够引领我市相关领域科技创新水平跨越式提升、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急需或特需高层次人才或团队,通过“一企一策”“一人一议”的方式,从人才、科技、工业等专项经费中统筹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支持。通过分段保障、阶梯扶持,对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提供全程保障,确保政策成链条、扶持更精准、效应更凸显。

问:当前各地的人才引进竞争激烈,请问我市的《若干措施》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提出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不拒众流、方为江海。《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推出一些比较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一是搭平台,海纳百川。加快成立漳州市人才发展集团,主要专门开展人才收储和开发、高层次人才的专业招聘、人才项目投融资等人才工作,打造人才科技资本快速流入漳州的“高速主干道”。每年依托农博会、花博会等大型活动举办“海峡两岸人才与项目对接会”,以花为媒汇聚天下英才。二是抓关键,借智登高。公开招聘引进一批名师、名校长,对引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等教育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助。大力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对全职引进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对柔性引进专家来漳主持学科(专科)建设或建立名医工作室开展“师带徒”人才培养合作的,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万元的经费补助。三是补短板,按需引才。市直事业单位预留5%编制,专门用于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专项公开招考,并在考试考察环节中采取简便有效的方式进行。实施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来漳就业的最高给予30万元、硕士最高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并给予每月最高3000元的生活补助。对石化、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漳就业的,给予用人单位税前支付薪酬最高60%的补助。

问:人才培养是人才工作一个重要环节,《若干措施》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重大举措?

答:我们既注重高精尖缺人才的引进,也注重本土人才的培养,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区域特色,实施专项人才培养工程,促进各行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是实施名师名医名家造就工程。每两年评选一批漳州市“优秀名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医疗卫生专家”“文化名家”,市财政给予获评者最高30万元的奖励。每年择优选拔培养4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医院)、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培训或访学进修。二是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程。开设总裁培训班,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择优选派经营管理者到知名高校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完善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科技成果、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对年薪达到上一年度漳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以上的职业经理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三是实施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对经认定的产业技工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50万元建设补助,并对基地及工作室培养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进现代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按每名学徒2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四是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程。从农村选拔100名左右重点对象,由市、县涉农企业家和农业专家结对帮扶。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者,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聘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最高给予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工作补贴。

问:《若干措施》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提出哪些支持措施?

答:科技引领未来,创新驱动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政策发力的重点,着力促进人才集聚和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打造研发平台。对新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60万元的建站奖励。加速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若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占孵化器入驻企业的30%以上(至少5家),最高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畅通转化渠道。通过开展“聘请产业教授挂职企业科技副总”和“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的双向挂职活动,顺畅人才进出科研与实践的通道,建立科研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社会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技术)、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三是激励成果应用。激励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等收益按不低于60%的比例奖励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知识产权可作为无形资产在企业中按一定比例折算股份。5年内支持100家用人单位设立首席科技官,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薪酬的60%一次性给予企业首席科技官最高50万元的岗位津贴补助。

问:当前,人才评价标准单一、导向急功近利问题比较突出。请问《若干措施》在改进人才评价方面提出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核心环节,是培养、吸引、使用、激励的重要依据。《若干措施》提出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引入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注重引入国内同行进行评价。选取行业特点明显的职业(工种),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开展业内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支持各类机构举办技能大赛,建立以赛代评、以赛促评的评价模式。完善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把薪酬作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依据之一,满足用人单位支付的年薪高于上一年度漳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5倍的(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可申报市级第四、五类高层次人才。

问:《若干措施》在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靠什么引才、靠什么留才,关键是环境,人才的发展,既要有物质的激励,又要有拴心留人的环境,解除人才干事创业后顾之忧。《若干措施》把做好服务保障作为留住人才的关键,建立市级高层次人才网和高端人才服务卡制度,使高层次人才在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公共领域享受“一站式”服务。加快企业家驿站和高层次人才驿站建设,搭建常态化的高层次人才沟通交流平台。加快推进“安得广”人才安居工程建设,通过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发放“人才住房券”等多种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

问:《若干措施》实施后,关键是贯彻落实,请谈谈应当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定印发《若干措施》,仅仅迈出改革第一步,更重要的任务是落地见效,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制,市、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同级党委组织部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工业、人社、科技、卫生、教育、财政等工作的同级政府副职担任副组长。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市县两级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强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抓“第一资源”的意识,形成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人才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财政预算分别不少于5000万元和1000万元,并随着经济发展及人才计划的实施情况逐年增长。加大对全市人才工作绩效考评奖励力度,对每年全市人才工作绩效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市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三是加强督促落实。市委组织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建立人才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媒体,加强对《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着力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闽南日报记者)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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