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侧记

zz.fjsen.com  2017-12-27 10:46:03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之一,又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前提和基础。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市委“立法工作先从城市管理着手”的要求,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简称《“门前三包”规定》),审议《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简称《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简称《停车管理规定》),着力提升漳州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开局起步

制定全国第一部规范

“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法规

立法是管长远的制度建设,是将社会实践中重要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过程。立好首部实体法,打响第一炮,是全市上下的共同期待。

“树立‘精准、管用、实效、有感’的立法理念”

“探索并实行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者和专家学者紧密合作的工作机制”

“不搞‘大而全’立法,从小事项、小切口、小角度入手”

“立足漳州实际,突出地方特色”

……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周密部署、主动作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门前三包”规定》历经10个月、前后修改31稿,2次公开草案全文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召开各类意见征询会23场,当面征询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915人(次),书面征询567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48条,做出了1164处(次)的修改,漳州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门前三包”规定》于2017年5月26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对“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门前三包’规定》率先在全省地方立法中采用‘一事一法’‘有几条立几条、管用几条制定几条’的灵活模式,这样的立法体例简单明了,有利于百姓阅读和掌握。”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何东平教授指出。

虽然法规只有24条,但紧密结合市情实际,着重解决漳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上法规约束不足的问题,靶向准、规定实、亮点多,将“门前三包”的责任具体化、标准化、法治化,对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做到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出实效。

“这部法规对于加强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教授高度评价该法。

  • 责任编辑:叶同辉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