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出台意见 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zz.fjsen.com  2018-01-25 09:25:1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鼓励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围绕全产业链开展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社会保障、入住园区等方面,为下乡返乡人员的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优惠支持

为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

支持领域有重点

鼓励全产业链开展创业创新

根据意见,坚持特色生态可持续农业的发展定位,我市鼓励和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围绕全产业链开展创业创新,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家乐经营户(点)等创业创新主体,提升农业价值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定制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田托管、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民宿业、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根据意见,在丰富创业创新方式上,我市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创建“一村一品一店”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创办农业生产经营与服务企业,创新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通过聘用管理技术人才组建创业团队,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空间。

政策有优惠

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等倾斜扶持

根据意见,我市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社会保障、入住园区等方面,为下乡返乡人员的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支持。

简化市场准入。我市将优化返乡创业营商环境,推行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门槛。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落实用地支持措施。支持返乡创业者依法合规连片承包流转土地,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扶持。对产能区内规模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从事水稻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通过租赁等流转方式取得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展种养业,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和用途的,按农业用地政策,免收相关费用。

加强创业培训。我市将实施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依托创业园、孵化基地、创业大本营等,成立创业专家服务团,并选拔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等作为创业导师,为返乡人员创业提供指导服务。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教育培训和贫困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依托我市3所涉农院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发展创业园区。实施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以县(市、区)政府为主,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引导各类返乡人员入园创业。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具有本地特色的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孵化示范基地)。支持在省级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设立返乡创业分区,纳入基地建设补助范围。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为返乡农村电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从业人员达1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引导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返乡人员发展创办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创意产业、养生养老等休闲农业基地(点),开展市级农业休闲示范基地(点)评选活动,并给予5万~8万元奖励。支持返乡人员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利用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等计划项目,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的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级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记者 吴静芳)

  • 责任编辑:苏海森     标签:创业创新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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