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zz.fjsen.com  2018-02-10 12:16:44   来源:漳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春节、元宵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漳州市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平和县民政局副局长赖全州等人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慰问品问题。2015年春节前,赖全州与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周树海、县老区办副主任林镇坤、县老区办会计黄忠发等人分别收受管理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等礼品。2016年重阳节和2017年春节期间,赖全州与周树海商议后,借慰问“五老”(遗属)之机,违规向全县从事老区工作的63名工作人员发放慰问品,共计19459元,并采取提高慰问品单价等方式进行报支。2017年11月,平和县纪委给予林镇坤、黄忠发诫勉谈话;2017年12月,给予赖全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周树海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2、漳浦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违规接受企业宴请等问题。2016年5月7日,该局以工会名义,组织16名干部职工到古雷参观项目建设等,由某房地产企业安排车辆接送,并接受当地企业安排的午餐、晚餐宴请,餐费合计3109元。此外,该局还存在违规支付租赁车辆维修及保养费用等问题。2017年12月,漳浦县纪委给予该局局长蔡传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规支付款项,并责令退赔宴请相关费用。

3、漳州市供销社驾驶员林永祥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月间,林永祥先后3次使用公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合计551元。2017年11月,漳州市供销社党支部给予林永祥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项。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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