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出台十条措施引人才 购房最高补助80万元

zz.fjsen.com  2018-03-16 14:28:44  李杰 陈志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3月16日讯(通讯员 李杰 本网记者 陈志远)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近日,龙文区出台了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十条措施,支持各类企业和人才到龙文就业创业。

根据通知,今后龙文区每年将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人才发展专项经费,用于人才资源开发,兑现引进人才所需的各项奖励、补贴、配套补助经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人才资源,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各方筹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通知明确将扶持重点人才(团队)项目,对入选市级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的,给予30万元补助。经申报并获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按上级拨付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

同时,今后,龙文区将突出总部企业人才奖励机制,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的专业人才按照漳州市高层次人才第四类标准执行;支持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龙文就业,对企业(不含因公)引进的“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与“双一流”学校或学科的硕士、博士每人每月(除享受省、市规定的待遇外)给予1000元、2000元补助,补助不超过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须返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助。聘用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的企业也有相应的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为更好地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对到龙文区就业(创业)初期的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在龙文区企业单位就业并签订5年工作合同的,购买龙文区辖区的商品房(五年内不得出售、出租)面积达80㎡(含80㎡)以上的,按照省财政补贴标准的30%进行叠加补助,即境外引进的分别为A类60万元、B类30万元、C类15万元的购房补助,国内(福建省外)引进的分别为A类30万元、B类15万元、C类7.5万元的购房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被认定为漳州市引进的“五类”人才在龙文区企业单位就业并签订5年工作合同的,购买龙文区范围内的商品房(五年内不得出售、出租)面积达80㎡(含80㎡)以上的,即分别给予第一类80万元、第二类60万元、第三类40万元、第四类20万元、第五类10万元的购房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如购买“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的商品住房,在上述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区级补助标准的10%的购房补助。未达到服务年限的,须返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助。

另外,通知还明确将大力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全职引进的按省级50万元、市级40万元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同时,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外引工程,支持产学研用平台建设,强化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职能,推动人才驿站的建设发展,符合条件的都将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

  • 责任编辑:苏海森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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