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盗窃财物 平和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zz.fjsen.com  2018-04-12 11:09: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4月12日讯(通讯员 朱杰光 林晶晶 本网记者 林永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男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4月11日,平和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盗窃案,来自云霄的被告人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去年9月,被告人何某为谋钱财,先是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到平和安厚圩,将一辆停在蜜柚大棚的五羊本田摩托车偷走,卖了1000元钱。过了七八天,何某又雇一辆摩托车将他载到安厚镇圩,再次将路边一蜜柚大棚旁边停的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偷走,卖了1200元钱。经鉴定,这两辆摩托车价格合计人民币11984元。今年1月22日,何某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009年何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2014年,其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4月11日,平和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这一起盗窃案。经审,法院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198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何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综上,平和法院做出以上判决。

据悉,自2017年以来,平和法院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67件107人,审结65件96人,实刑率达91.58%。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