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微信平台 平和法院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zz.fjsen.com  2018-04-20 15:17: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4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周鑫)4月18日,平和法院通过交通事故线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涉案保险公司和被告按调解协议履行了赔偿义务。

去年11月17日,被告曾某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在省道207平和县崎岭乡某路段倒车时撞到原告曾某容,造成曾某容受伤住院。经平和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曾某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不负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曾某容被送往卫生院治疗,因伤情严重转往平和县医院住院治疗。后经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曾某容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曾某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3181元。

当法院通知第一次调解时,被告曾某源提出其本人现在广东打工,路途较远,无法及时赶回,于是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启用交通事故线上调解平台,通过微信传输本案相关材料。

通过微信调解,双方对本案事实、证据及赔偿标准无意见,最终达成协议,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曾某容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67000元,被告曾某源赔偿原告曾某容超出国家同类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诉讼费、鉴定费3000元,抵扣已预付的3000元,该款项已履行完毕。

双方在达成共识,交通庭遂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了调解笔录及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源核对笔录并在微信平台确认无误,在场的原告及保险公司签字确认后,该调解协议即产生法律效力。交通庭将微信界面截屏,并将调解全程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存档。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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