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三明确”落实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

zz.fjsen.com  2018-06-07 17:28: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持续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就医新秩序,龙海市“三明确”落实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

一是明确收费标准。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服务,根据签订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100元,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缴费三部分按4:4:2的比例组成。为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签约服务,签约初期可暂不收取居民个人支付的签约服务费。

二是明确收费办法。医保统筹基金承担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部分从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签约居民个人部分由个人支付,签约居民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承担部分可以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承担。签约服务费按签约服务人数每年一次性收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

三是明确服务费和绩效分配。签约服务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作为绩效工资总量的增量部分单独核算,主要用于鼓励家庭医生及其团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获得合理报酬,以增加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收入。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的市直公立医院医生,按首席专家元1000元/人/天、主任医师800元/人/天、副主任医师600元/人/天、主治医师400元/人/天的标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市直公立医院结算。(来源:龙海市财政局)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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