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1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

zz.fjsen.com  2018-08-18 11:12:29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前,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1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

龙海市程溪镇浮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许俊堂参与恶势力集团并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2月至6月间,许俊堂与浮山村村民许某某等12人,利用宗族、家族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形成涉恶势力集团,多次以寻衅滋事、恐吓辱骂、殴打拦截、持械阻挠等形式,争夺工程地材经营权和隧道“洞渣”处理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工程施工方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省、市重点工程施工计划,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秩序。许俊堂不仅参与策划、包庇、纵容该集团的犯罪行为,并且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便利,在政府和工程项目部之间周旋,为该涉恶势力集团提供帮助。2018年3月,许俊堂被开除党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自觉与涉黑涉恶问题划清界限。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落实“五抓五重”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四清”目标管理,落实“四大”工作举措,坚持“四同”工作机制,严厉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慎重研判问题性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形成震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章纪)

  • 责任编辑:林永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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