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今日起开展南湖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

zz.fjsen.com  2018-09-28 17:39: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9月28日讯(通讯员 乐敏 特超 陈群 本网记者 陈惠华) 即日起至10月15日,漳州市将开展南湖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整治南湖周边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唱歌噪音扰民、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问题。这是记者9月27日从漳州高新区协调召开的南湖及周边环境整治协调会上了解到的。

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完善规范等三个阶段进行,通过整治,力求实现南湖范围内的高音喇叭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乱摆摊设点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等目的。

据了解,即日起至9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在该阶段,由漳州高新区、芗城区政府、南湖辖区内的派出所、城管执法局、西桥街道、九湖镇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组成的整治行动组将通过在发放公告、周边张贴公告等形式,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园区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9月28日至10月7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整治行动组将开展联合集中执法,严厉打击车辆乱停放、噪声扰民、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问题。对拒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0月8日至10月15日为完善规范阶段。在这阶段,整治行动组成员单位将完善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南湖周边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整治成果。

市民注意

在南湖这些行为不被允许

为了在南湖营造“冬有暖阳、夏有阴凉,爱走就走、想坐就坐,清新呼吸、悠闲发呆,自由自在、畅享生态”的优美生态环境,此次南湖周边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市民的以下行为做出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占道经营、摆摊设点,跨门店经营,并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除单位或团体组织提前报备的活动外,禁止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进行唱歌、广场舞等活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不得乱停乱放;电动车、共享单车、宠物犬禁止进入南湖文化生态园区;禁止在园区内饮酒、踢球、滑板、钓鱼、游泳等;禁止使用明火(酒精炉、烧烤炉等器具);严禁烧荒、烧纸、烧烤,以及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进入未开放区域及设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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