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漳州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2020年漳州主城区城市建成区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zz.fjsen.com  2018-11-07 11:38: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1月7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到2020年,漳州主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其中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日前,漳州市政府印发了《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下称《方案》),对此作了要求。

根据《方案》,2018年,龙文区城市建成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有害垃圾(非工业源)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建立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9年,芗城区、漳州高新区城市建成区在龙文区试点经验基础上,按计划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主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其中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此外,其余县(市)、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

如何分类?实行“大分流”和“小分类”

《方案》要求,在漳州市区范围内以辖区为单元,各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漳州全市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大分流”,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及园林绿化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在居民小区设置临时堆放场所,引导居民单独投放。

大件垃圾统一由漳州环境集团负责收集和运输,小区和单位应通过环境集团开设的网上预约平台进行预约清运。装修垃圾应由有资质的企业规范收集、清运及处置。园林绿化垃圾应积极提倡就地资源化利用处置。

与此同时,在“大分流”的基础上,全区域全覆盖实现“小分类”,即按照“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能卖拿去卖”的分类原则,分为四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要结合市区垃圾清洁直运工作探索开展“垃圾不分类不收运”制度。

建设配套体系 将建4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

漳州将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除了加快主城区东西南北4座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分类环保垃圾屋建设外,还配置中、大型垃圾压缩设备、大件垃圾破碎机,按“四分类”分别对应不同颜色和标志,配套可回收、有害、易腐(餐厨)、其他垃圾专用桶;通过二维码或智能IC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可追溯系统,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鼓励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备分类转运专用车辆,并建立转运机制。2018年底前,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系统。

此外,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通过“互联网+”等模式,建立网络信息平台,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和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

最后,对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进行完善,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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