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借不到4万4个月后要还10万 南靖这批人纷纷被判刑

zz.fjsen.com  2018-12-01 10:11:5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日讯(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魏明东)以民间借贷之名,低息为诱饵,环环设套,实际借款不到4万,短短4个月债务竟然被虚增至10万,诱人“套路贷”不是贷是犯罪!

昨日,南靖法院就依法对两起“套路贷”涉恶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靖法院首批公开集中宣判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彬、王某等12人,七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727000元,追缴违法所得948613元;判处被告人赵某顺、周某、杜某威等3人三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6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29300元。

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曾某彬、王某等人订制整套套路合同材料并伙同郑某健、杨某超等人先后在漳州市成立火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燚炎汽车服务公司,并雇佣被告人骆某津、张某飞、黄某辉、陈某洲、林某平、朱某娜、许某辉、吕某平等人,依托上述两家公司平台,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低息贷款为诱饵,单方认定违约擅自扣押控制车辆,并以转卖车辆为要挟,勒索他人财物,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给被害人心理造成极大恐慌,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赵某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漳州市成立昌顺投资有限公司(未工商注册),纠集被告人周某、杜某威等人,以民间借贷为诱饵,以“昌顺投资”的名义对外招揽被害人向其借款,以个人名义与多名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并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以胁迫家人、喷漆或偷开走被害人车辆等方式,勒索他人财物。

 

  • 责任编辑:林永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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