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男子扫墓引发森林火灾 赔钱又获刑
zz.fjsen.com 2018-12-17 15:26: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2月17日讯(通讯员 蓝兰 本网记者 林永清)平和县一男子因在扫墓时燃放烟花,从而引发了森林火灾,近日,平和法院依法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23日11时许,被告人曾某到平和县九峰镇东富村坑头山林班扫墓时,擅自在墓地上燃放烟花,未燃尽的烟花落到坟墓上方的林地,引发森林火灾,被告人曾某立即打电话请扑火队帮助扑火,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过火的林地面积约116.5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1529元。案发后,被告人曾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与本案受害者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野外用火,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森林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曾某投案自首,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等较好的悔罪表现,其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认为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依法可以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