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司法局严厉打击服刑人员故意违反社矫行为

zz.fjsen.com  2019-08-01 12:13:4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7月23日,龙文区朝阳司法所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社区服刑人员邱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11月2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间在龙文区司法局朝阳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矫正期间,邱某某悔罪态度差,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仍不改正。2019年7月12日、13日,邱某某未经司法机关批准,擅自外出至厦门市,再次违反监管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定位手机轨迹查询及时发现其违法行为,对其进行查询,邱某百般抵赖,经查证后才不得不承认其违规行为。2019年7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邱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龙文区司法局坚决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故意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提升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措施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特殊身份意识、法律法制意识,树立司法权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柯丽皇)

  • 责任编辑:林永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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