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手机​植入病毒插件 漳州这10人分别获刑

zz.fjsen.com  2019-10-14 16:48:0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0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周晓彬 赖贤平)近日,平和法院公开审理了平和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盗窃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案件涉及金额分别累计达33.8万元到42.6万元,其中被告人林某军等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被告人林某军通过网络联系冯典,雇请冯某制作含有木马病毒的ios插件,并将该插件植入“防封卫士”“一键转发”“红包猎手”等软件,通过在网络上提供链接或者在微信红包群里推广的方式,供他人苹果越狱手机下载安装。

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17日不到一年时间,林某军伙同他人,亲自或者雇请他人通过网络传播上述软件,苹果越狱手机如安装上述软件,将开启虚拟网络控制台服务端,实现显示品画面分享及远程操作、指令录制屏幕、在介入WiFi时上传屏幕视频到指定的网络存储空间。

林某军等人通过下载、观看手机屏幕视频,获取苹果越狱手机用户的锁屏密码、微信支付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网银支付密码等信息,再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控制苹果越狱手机,直接转出微信、支付宝、网银中的资金,或者购买游戏点卡、Q币、手机充值卡后转卖变现,扣除窝点的饮食费、水电费、网络费、租房费、洗钱费等支出后,根据约定分配获利。属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盗窃事实罪。

2017年4月左右,被告人赖某杰通过林某发向被告人林某军购买上述含有木马病毒的软件,以现金方式付给林某发,再由林某发转交林某军,林某军最后收到款项后,并将上述作案手段传授给赖某杰。赖某杰纠集他人实施林某军所传授作案手段,非法控制他人手机超百部,已查明盗刷数额共计约33000元。属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传授犯罪方法事实。

被告人林某军等10人共同或者伙同其他同案人非法控制他人苹果越狱手机,并非法获取他人苹果越狱手机的锁屏密码、微信支付密码、支付宝支付密码、网银支付密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在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控制他人苹果越狱手机,盗刷他人微信、支付宝、网银中的资金。

同时查明,林某军等10人共同或者分别结伙在小溪、东山、晋江等六地窝点非法控制他人手机,从非法控制的手机中盗刷数额分别共计21万到43万不等。其中,林某军、孙某青2人应对本案所有窝点控制的手机负责,林某发等5人应对在东山等4个窝点控制的手机负责,赖某杰应对在小溪等2个窝点控制的手机负责,吴某等2人应对龙文窝点控制的超百部手机负责。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军犯盗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共判处有期徒刑17年3个月,并处罚金19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19万元;被告人林某发、孙某青、何某维、庄某政、庄某彬、林某山、赖某杰等7人犯盗窃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万到16万不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到1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万到16万不等;被告人庄某伟、吴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和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林某军、林某发、孙某青等10人共同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共计45.8842万元,并扣押在案的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