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zz.fjsen.com 2020-07-02 16:13: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7月2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吴兆煜 吴悦 罗菁 文/图)以从事高利放贷等为名,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部分用于放贷。日前,云霄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公开审理一起14人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以来,被告人蔡某升以从事高利放贷等为名,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部分用于放贷。 2016年4月开始,蔡某升先后纠集被告人林某泉等13人,非法发放高利贷,谋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了以蔡某升为首要分子,蔡某金、林某泉为重要成员,张某群、张某城、吴某勇、吴某灯、张某漳、黄某孝、汤某彬、陈某明、吴某皇、吴某兴、吴某信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至2018年6月,以蔡某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云霄县内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诈骗、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犯罪活动,致使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为非作恶,严重干扰、破坏社会秩序和多名群众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云霄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升等14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和敲诈勒索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被告人蔡某升等14人有期徒刑18至1年6个月不等刑期,剥夺被告人蔡某升政治权利2年,并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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