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人才驿站最高可获20万补助

zz.fjsen.com  2020-07-14 10:00:0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人才驿站最高可获20万补助

漳州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打造有温度的“人才之家”


漳州市近日出台《漳州市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人才驿站运行管理,着力打通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有温度的“人才之家”,引导人才更好地融入漳州、扎根漳州、服务漳州。


根据《漳州市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试行)》,漳州市将按照不同的服务功能和对象,将人才驿站分为行业型、创业型、服务型、综合型四种类型。


其中,行业型人才驿站可设立在学术氛围较浓的高校、科研机构,也可设立在产业集群核心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园区,主要面向专业人才开放,用于同业人才之间交流研讨,开展创新论坛、学术探讨、创意实践、技术分享等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创业型人才驿站可设立在创业氛围浓厚的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创业园(中心),主要面向创业人才开放,用于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路演、创投评估、产品推介、合作洽谈等创业对接活动;服务型人才驿站可依托各地行业协会等设立,面向各类人才开放,主要提供人才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就业创业咨询和代办各项审批手续等“一站式、保姆式”服务;综合型人才驿站可依托各地人事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综合以上服务内容,建成多功能、大容量、全方位的综合型人才驿站。


根据《漳州市人才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人才驿站需配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保姆式”人才服务,每年应组织开展人才活动不少于4次,服务人数不少于150人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适时开展评估工作,每年从中择优确认10家市级人才驿站,给予每个站点10万元建站补助,入选省级人才驿站示范站单位同时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补助。补助资金可用于驿站基础建设,以及开展政策咨询、联谊交流、学术探讨、创意实践、技术分享、项目路演、合作洽谈等服务活动支出。  (海峡导报记者 廖珍妹)

  • 责任编辑:李姗姗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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