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3+1”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暨巡回办案点正式揭牌

zz.fjsen.com  2020-07-31 19:30: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漳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翁志刚、漳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谢宏坤共同为漳州高新区巡回办案点揭牌。

东南网漳州7月31日讯(本网记者 陈惠华 通讯员 林娟娟)  为适应漳州市委市政府“区地合一”改革,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7月31日上午,漳州中院在龙海法院九湖法庭举行漳州高新区“3+1”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暨巡回办案点揭牌仪式。漳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翁志刚、漳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谢宏坤共同为漳州高新区巡回办案点揭牌。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漳州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意见,漳州高新区司法管辖权分别由芗城法院、龙海法院、南靖法院行使。为便于群众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漳州中院根据高新区发展实际需要,创新服务保障机制,在龙海法院九湖法庭实行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审查和执行案件“3+1”审执机制改革,由芗城法院、南靖法院在龙海法院九湖法庭挂牌设立驻漳州高新区巡回办案点。通过建立“多团队+巡回办案点”审判执行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执质效。

龙海法院九湖法庭和芗城法院、南靖法院驻巡回办案点法官进行宣誓。

改革以后,按照地域管辖权限,实行立案“双轨制”,芗城法院、南靖法院在漳州高新区辖区内的案件可以自行立案,也可以由龙海法院(九湖法庭)跨域立案,上述三个法院负责办理在漳州高新区司法辖区内民事、行政非诉审查和执行案件,九湖法庭还负责办理其司法辖区内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巡回办案点实行固定工作日巡回审判制度,并联合高新区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审判执法联席会议,建立司法协作交流与平安综治联席会议制度,更好服务保障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 责任编辑:李姗姗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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