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六稳”“六保” 漳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初见成效

zz.fjsen.com  2020-08-19 09:21: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7日,龙海市自然资源局受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向福能集团颁发了龙海市竹坑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矿山的采矿许可证——福能集团在今年的4月15日以10.6亿元竞得该矿山的采矿权。短短不到4个月,企业就能申领到采矿许可证,如此高效的办证速度,刷新了漳州市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新纪录。这得益于漳州今年全面推行的矿山资源领域改革。

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今年以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一方面抓要素保障,全力以赴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用海用矿需求;另一方面抓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矿产资源领域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持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净矿出让

切实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以往,漳州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普遍将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做成“出让+审批”的模式。一般情况下,在矿业权招拍挂结束后,企业还需花上很长一段时间来处理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一系列权益制约。按照以往的流程手续,少则几个月,多则数年,有的甚至还因处理权益制约不顺等问题迟迟无法进场开采,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2019年,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提出要积极推行“净矿”出让,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矿业权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今年以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持续强化矿产资源领域管理,并把推行“净矿”出让作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创新实践。

在今年年初启动机制砂出让工作时,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支持龙海市委市政府以“净矿”方式,拍卖出让龙海竹坑尾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矿山采矿权,这也是漳州市首个以“净矿”出让的机制砂矿山。在招拍挂之前,龙海市委市政府集中力量处理好该矿山的一系列前置手续问题,确保竞得人不受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的限制,为竞得业主缩短了申领采矿许可证的时间,降低了成本。由于已经属于“净矿”,各方面条件成熟,最终龙海竹坑尾矿区以创全市矿业权拍卖纪录的10.6亿元成功出让。

经过对龙海竹坑尾矿区的有益探索,漳州市政府6月份提出在全市全面推行净矿出让,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则立即着手起草“净矿出让”制度实施方案,在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后,于今年7月份正式出台文件。

落实矿山责任长制

建立完善机制倒逼责任落实

自去年中央环保督查组的典型案例通报之后,漳州市自然资源局立行立改、重拳出击,以高压的态势打击非法采矿,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矿的同时,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制度性的突出问题。

2019年11月13日,省自然资源厅叶敏厅长到漳浦县调研,建议漳浦县探索试行矿山责任长制模式。为建立健全漳州市矿山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矿山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漳州市自然资源局针对全市矿山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制度漏洞,坚持问题导向,并根据漳州市政府的要求,于今年7月研究制定出台权责清晰的“矿山责任长制”管理模式。

根据实施意见,漳州将建立县、乡两级矿山责任长体系。其中,县级矿山责任长分为县级总矿山责任长和县级矿山责任长,县级总矿山责任长由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总督导、总调度的职责,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矿山督导;每座持证露天矿山由一名县领导担任县级矿山责任长,负责组织实施矿山责任长制,落实有关工作,每两个月开展不少于1次矿山督导。各乡(镇)辖区内设有持证矿山的,乡(镇)级矿山责任长原则上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持证露天矿山“一矿一策”方案,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矿山巡查。

除了实施矿山责任长制外,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同时还出台了绿色矿山承诺制,与持证矿山企业“约法三章”,严格要求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按照“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实施科学有序开发,共同呵护漳州的绿水青山。

(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朱盛 文/图)

  • 责任编辑:李姗姗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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