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涉台司法研究(漳州)中心成立

zz.fjsen.com  2020-11-20 11:29:3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签约仪式

东南网漳州11月20日讯(通讯员 林娟娟 本网记者 陈惠华)11月19日上午,福建法院涉台司法研究(漳州)中心在漳州市中级法院文化中心揭牌,这标志着漳州法院推动两岸司法交流合作有了新平台、法院涉台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迈上新台阶。

漳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文智,漳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志福,市委台港澳办主任林秀珍,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副会长、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林伯彦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市台商协会、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及闽南文化研究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及福建台湾法律研究院、漳州中院涉台庭等共20余人参会。

揭牌仪式上,研究中心分别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及闽南文化研究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及福建台湾法律研究院签订共建“涉台法学教研实践基地”协议,今后将以研究中心为依托,通过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院校学术合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互派人员讲学授课等,共同促进涉台司法理论研究工作繁荣发展,为对台工作提供参考决策,将“涉台法学教研实践基地”打造成涉台法律政策研究高地、创新发展智库和集成展示窗口。

三所高校还为漳州中院捐赠了部分涉台经济、法律、文化等专著和法律书籍等近300册,漳州中院分别颁发了捐赠证书。

涉台司法调研工作座谈会

在随后召开的涉台司法调研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漳州法院创新涉台审判工作纪实》专题片,围绕各单位两岸文化研究及当前涉台司法实践中尚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裁判尺度统一问题以及台胞台商台企的司法需求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副会长、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林伯彦在座谈时表示,漳州中院不断创新涉台司法服务机制,为在漳的台胞台商台企提供了非常好的司法保障。这次建立涉台司法研究中心,又与高校理论研究相结合,相信会有更多更好的创新举措,台商协会也将全力支持研究中心今后的工作。

厦大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季烨所长指出,1980年成立的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专门对台工作研究机构,今后希望借助涉台司法研究中心的平台,以共建“涉台法学教研实践基地”为契机,与漳州中院开展紧密协作,促进涉台司法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发展。

今年来,漳州中院围绕省法院“七大中心”建设部署,结合漳州实际,第一时间向省法院申请设立“涉台司法研究中心”,充分发挥漳州五缘相承的文化优势、涉台审判“13载13项创新”的品牌优势、涉台司法专业团队的人员优势、两岸互动交流互助的资源优势、联合高校理论研讨的智库优势、法院文化中心的平台优势等,夯实涉台司法研究基础,创新两岸司法交流方式与平台,着力推动涉台司法研究中心成为集中体现福建法院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司法名片。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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