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法治保障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综述

zz.fjsen.com  2021-01-05 09:38:14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激励作为。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新征程中,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立法则是其重要支撑。

2020年,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建设富美新漳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当好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先锋、新增长极和重要引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紧围绕大局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回眸过去一年,漳州市立法“成绩单”徐徐展开——

《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三审并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漳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漳州古城保护条例》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初审。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提出的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和《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提出的鼓励装配式建筑的规定与国家多部委出台的规范高度契合。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及时通过《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在依法防控疫情、强化公共卫生法治方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彰显法治担当。

……

这份成绩单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确定的立法任务,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切实做到立法与市委决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懈努力。

体察民众需求

生动诠释立法为民理念

立法接“地气”,城市更美丽,人民更满意。

家住芗城区福龙社区的市民不难发现,过去小区内垃圾桶爆满、污水流淌、气味难闻的现象正逐渐消失。作为芗城区首批垃圾分类先行试点社区之一,福龙社区内建起了多座“垃圾分类生态流转屋”。这些外观清新整洁的屋子,不仅配置了垃圾分类投放口,还设置了专业消毒设施,能有效杀菌、灭蚊和除臭。

不仅如此,社区居委会还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伍,入户宣传《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推动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群众感受到的新变化,折射出近年来漳州市立法工作新成效。2017年8月,《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12月25日,通过二审后,因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漳州市暂缓《办法》的三审,市人大常委会采纳了上述建议。2019年7月,《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经研究,认为《办法》具备重新审议的条件,遂立即进入三审程序,对原有规定的适用范围、制度设计等部分条款根据上位法适时进行修改,法规名称也由《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修改为《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20年7月1日,《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法规,让垃圾管理措施“硬”起来。2020年9月30日,漳州市首张“垃圾分类”个人罚单开出,位于碧湖路翰苑颐园某商铺的业主,因生活垃圾不分类且随意投放,被立案处罚。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实”为本,以民生立法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具有漳州市地方特色的“生态+立法”“民生+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初具雏形。

立法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立法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起草过程中,明确要求体现移风易俗、文明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等内容,引领市民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立法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针对问题立法,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停车难题、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等改善民生重大举措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法律条文真管真用,走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确保法条接地气、通民心,努力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执法检查

促进法律法规落地生根

2019年6月1日,《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一年以来,法规管不管用,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带着这个问题,2020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针对漳州市贯彻实施《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法规实施的一年多里,漳州市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中做了大量工作。检查组肯定了漳州市内河整治所取得的成效,并指出要持续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落实监管措施,推进源头治理,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内河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市区内河管理规定、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建议依法加强内河水系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不断改善内河水质、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气象“一法一例”、慈善法、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执法检查,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职权对20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废止《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意见》,规范备案审查制度;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着力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县级延伸,推动电子化报备工作;常委会首次听取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汇报,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和监督职能。

责任在肩,砥砺前行。站在新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法为民宗旨,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真正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以良法保障善治。(闽南日报记者 廖瑜婷)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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