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一庭:倾力调解化解纠纷 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zz.fjsen.com  2021-03-27 15:16:1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芗城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案情简介

原告吴某是原告杨某和被告杨某某的母亲,吴某的丈夫已去世,吴某与其丈夫共有的房屋住宅面积60平方米遇政府拆迁,原告吴某与儿子原告杨某居住生活在一起,想购买女儿杨某某的平方数,用于与拆迁部门签订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告杨某某早年已出嫁,因双方价格问题谈不成,而诉至法院。被告杨某某按照法定继承可继承分得10平方米的产权,收到其母亲吴某与兄长杨某的起诉状,一时赌气,坚持要分面积10平方米的产权。

经办林宝平法官收到案件后,发现本案案情虽然较为简单,但考虑到原告吴某已74岁,若是直接判决杨某某继承10平方米的产权,吴某与杨某还得购买产权调换不够的平方数。杨某某亦已有房屋居住,继承分得的10平方米也要转让给他人。若是再委托评估房屋价格,对并不富裕的原、被告来说,又是一笔高昂的评估费,且评估时间较长,亦会影响到吴某的选房。

案结事了

林法官了解情况后,马上在庭前进行电话沟通、单方座谈、组织双方见面调解,并到拆迁部门了解出售面积的行情价格。在林法官不懈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最终,双方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原告当场付给被告应得继承份额面积的补偿款、被告将继承的房屋拆迁面积数归原告所有。此次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家庭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我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从细微之处深切感受司法温度。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