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法院金峰法庭:用爱心执行,化解老百姓忧心

zz.fjsen.com  2021-07-27 18:05: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系列活动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芗城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案情简介

被告高某未经批准私自开设诊所进行诊疗活动。在对王某进行诊治时,由于临床经验不足、诊疗条件限制等,未能对急性心肌梗死前的临床症状作出正确判断,致王某急性心肌梗死漏诊,未能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延误抢救时机最终死亡。本院判决:被告高某应赔偿原告王某民、原告王某花、原告王某某45万余元。

执行遇阻

死者王某生前系离异,抚养一女王某某,其死亡后,扶养王某某的重担转由爷爷奶奶,但其父母亲王某民、王某花年老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该案立案强制执行后,申请人王某民、王某花、王某某觉得家里的顶梁柱被活活给治死,又拿不到赔偿款,生活一时陷入了艰难困苦,情绪激动下的申请人扬言欲信访与被执行人碰个鱼死网破。  

被执行人也认为王某的死亡是自身疾病的发展所导致的,与药物应用等诊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对判决结果不服,抱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心态对抗执行工作,而且被执行人高某已经年满七十周岁,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困境,双方针尖对麦芒,寸步不让。

巧解心结

金峰法庭执行组肖法官在一次次调解失败后,并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推动,而是通过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近亲属一起到庭的方式,不仅从法律上劝导双方,也从道理、人情、公德等多方面同双方当事人近亲属一起耐心细致的分别同双方开展和解工作。最终,申请人同意对赔偿款进行减免退让,被执行人子女也愿意替被执行人分担部分执行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该案得以和解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民、王某花、王某某当场领款27万元,余款8万元,被执行人在两年内分期付清。

该案的执行,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应。(芗城区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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