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法院金融庭:财产保全促和解 司法为民效率高

zz.fjsen.com  2021-07-30 17:30: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施法官通过诉讼财产保全,成功帮助原告郑某收回将近12万元退股股金,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主动向我院提起撤诉,快速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

案情简介

2017年开始,原告郑某与被告陈某合伙经营服装生意,因市场原因,原告郑某退伙,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4月14日达成协议,被告陈某付给原告郑某退股股金286000元,分十二期还清。每期支付23833元,被告陈某支付了七期之后没有再支付,尚欠5期合计119165元退伙金没有支付给原告郑某。原告郑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当初的合作伙伴陈某起诉至法院。

为防止被告陈某转移财产,原告郑某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扣押被告陈某银行存款。施法官迅速作出民事裁定,冻结被告陈某名下119165元的银行存款。  

被告陈某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与承办该案的施法官联系,承诺马上向原告还款。几天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郑某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依法准予撤诉。 

法官寄语

在案件审理中,应重视保全与多元纠纷解决工作相结合,通过保全措施适当施压,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达成和解、主动撤诉,如此既可以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一定程度上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缓解有限司法资源与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芗城区人民法院)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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