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扶持政策

zz.fjsen.com  2022-05-01 08:53:21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漳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扶持政策

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

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日前漳州市出台扶持政策,允许受疫情影响导致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书面说明情况并完成补缴,不影响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企业缴存比例最低为5%;企业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待企业效益好转后须恢复缴存,补缴到位后可视为连续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外,因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居住小区(村)被纳入人员流动限制区域以及受新冠病毒感染接受隔离治疗的缴存职工,在上述期间无法正常还款或未能及时办理提取、贷款的,可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诊疗医院或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索取相关证明,并在结束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解除疫情管控或隔离治愈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窗口申请处理。申请成功后,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取逾期罚息,相关个人征信信息不报送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已报送的,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规定程序对逾期信息进行调整,不影响缴存职工办理后续公积金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有限期办理要求,且职工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的,可延期办理(疫情事实影响之前已超过规定办理期限的除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提取时限之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闽南日报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罗闽华)

  • 责任编辑:马伊骅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