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漳州交通执法拆除一颗“路面炸弹”

zz.fjsen.com  2022-09-01 18:29:0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8月30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处罚一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案件,责令车主现场拆除运油设施。

近日,漳州市交通执法支队芗城大队接到芝山派出所联系,称辖区内有车辆疑似运载危险货物,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执法人员打开该货车车厢后,发现车厢内有两个装载着柴油的白色塑料箱,一台加油设备。经询问,原来驾驶员林某得知芗城区金马路一建筑工地需要柴油,于是驾驶车牌号为闽EA***的厢型货车到龙海颜厝镇某路边向江西来的一部油罐车购买了600升柴油,到该工地销售200升后便被执法人员查获。

“我也不知道运柴油要什么许可……”在执法人员向驾驶员林某说明其涉嫌违法后,林某辩道。执法人员向林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告知林某该行为的危险性。经执法人员劝诫,林某这才意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同意接受处罚并进行整改。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林某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三万元的重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都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除了相应的罚款处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规定了拘役、罚金等刑事责任。危货运输无小事,希望各位司机要取得相关资质后才可进行运输,并且要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做到平安运输。

下一步,交通执法支队芗城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危货企业及危货运输车辆的管理与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运输的企业与个人,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安全工作。(陈子滨)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